通知提出,财务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“十五五”期间支撑科普事业成长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。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。(二)国内不克不及出产或机能不克不及满脚需要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、科普展品等科普用品。2月12日,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:(一)为从境外采办自用科普影视做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、工做带、硬盘,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做品的拷贝、工做带、硬盘。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向的科普场馆、科普,对向的科技馆、天然博物馆、景象形象台(坐)、地动台(坐)。